人民銀行會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廣東省政府在上月聯合印發《關於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意見》(《前海金融30條》),目標是在2025年,建立及健全以金融業擴大開放、人民幣國際化爲重點的政策體系和管理體制,基本實現與香港金融市場高水平互聯互通;更加完善金融風險監測、防範和化解體系,逐漸彰顯金融對粤港澳大灣區發展的支撑作用。在2035年,實現以負面清單為基礎的更高水平金融開放,跨境資金高效便捷流動,基本建成與國際接軌的金融領域規則體系,金融環境達到世界一流水平,為全國金融業擴大開放起到更強示範引領作用。
文件提出30條金融改革創新舉措,當中包括民生金融、金融市場互聯互通、現代金融産業發展、促進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加強金融監管合作等方面內容,其中包括多項全國首創的創新制度,培育以服務實體經濟為導向的金融產業生態,加強前海合作區國家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範窗口和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試驗區功能。
在圍繞粵港澳跨境金融合作,拓展香港金融業發展空間方面,《前海金融30條》提出多措施,包括: 允許境外如香港地區金融機構在前海合作區設立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消費金融公司、養老金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條件的香港地區銀行在前海合作區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拓展內地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內外金融機構、國際金融組織在前海合作區設立研發中心、科創中心、數據服務中心等功能總部。在擴大港資金融機構業務範圍上,允許證券業金融機構在香港開展直接融資、支持深圳證券交易所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債券平台、支持香港交易所前海聯合交易中心開展大宗商品跨境現貨交易人民幣計價結算業務等。
《前海金融30條》處理了現時不少前海港企在金融相關的痛點,
同時也助香港金融產業提供境外市場發展空間。
其他措施包括:支持香港打造資産管理中心,允許香港私人銀行、家族財富管理機構等在前海合作區設立專營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香港資産管理機構在前海合作區設立合資理財公司,依法開展跨境資産管理業務;並支持高水平建設前海深港國際金融城,為香港金融機構依法合規跨境辦公以及香港數字金融、金融科技等迭代升級提供空間載體;不僅如此,還將支持前海深港國際金融城內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與香港金融機構依法聯動開展金融業務創新,提高相關國際業務能力,為企業「走出去」提供金融服務。
在加強金融監管合作方面,《前海金融30條》將探索與香港金融體系相適應的包容審慎監管模式,健全跨境金融風險防控機制,具體措施包括支持深港兩地在合作區建立緊密的跨境金融監管合作機制和定期會商機制、支持在合作區高標準建設中國(深圳)證券仲裁中心,構建國際化、多元化跨境金融糾紛解决機制等。
在開展服務民生領域的金融創新上,《前海金融30條》有意構建粵港澳大灣區民生服務更優質、更多樣、更便捷的金融服務體系。具體措施上,開展信用卡視頻面簽試點;允許前海合作區內符合條件的港資商業銀行依法共享其香港母行掌握的同一香港居民信用狀况;支持銀行與非銀行支付機構合作基於實際薪酬水平提供個人薪酬跨境收付便利化服務等。
《前海金融30條》處理了現時不少前海港企在金融相關的痛點,同時也助香港金融產業提供境外市場發展空間。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考《關於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意見》的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