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企業除了要維持業務發展外,亦有著關懷社會、參與社區建設的企業社會責任(CSR)。當中有不少企業會透過與非牟利機構(NGO)合作來展現CSR,並促進可持續發展,在不同的社會議題上為社區以至全球作出貢獻。
非牟利機構在環保和社會福利等方面有較深入的研究及體驗,同時非牟利機構的成立宗旨往往與17個可持續發展目標(SDG)息息相關;企業可以透過支持非牟利機構的工作或共同協作,以實現不同的可持續發展目標,以下是一些常見例子:
- SDG 2-零飢餓:企業可以贊助慈善機構營運食物銀行及捐贈食物等項目,為有需要的基層人士帶來溫飽。
- SDG 3-良好健康與福祉:企業可以支持醫療慈善組織或與健康教育相關的非牟利機構的工作,來改善社區醫療設施,以及提升公眾的環境衛生及保健養生的意識,從而令整體社區的健康水平提高。
- SDG 8-體面工作和經濟增長:企業可以支持非牟利機構,為低學歷人士及弱勢社群提供職業培訓和工作機會,培養他們一技之長以貢獻社會,長遠更有助解決人口老化而引致的勞動力下降問題。
- SDG 13-氣候行動:除了企業自身的減碳行動外,企業亦可以支持非牟利機構的各方面環保工作,如敎育、研究、環境監測、減廢回收等;當中不少工作亦涉及了其他可持續發展目標,如負責任消費與生產(SDG 12)、水下生物(SDG 14)和陸地生物(SDG 15)等。
企業與非牟利機構合作 將服務拓展海外
隨著科技發展,香港非牟利機構的服務對象並不單只聚焦於本地,它們更可將服務拓展到全世界。例如有香港機構為了解決非洲糧食問題,便向非洲農民提供人工智能農業技術。該機構結集科研專家和農民的經驗,加上人工智慧物聯網(AIoT)、雲端數據收集、區塊鏈、低軌道衞星等科技,提供精準農業決策技術,再通過人工智能改善農作物生長環境,確保農業產量及提升質量。人工智能農業技術為第三世界國家帶來更優質的農作物,再分配給有需要的民眾,從而解決當地糧食短缺問題。企業通過支持提供有關項目的機構,可以共同為無貧窮、零飢餓、可持續城市及社區等多個可持續發展目標作出貢獻。
企業及非牟利機構均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持分者。雙方合作能夠互補優勢、創造共贏局面,並且開發新的可持續解決方案,共同推動實現企業及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目標。
延伸閱讀:SDG2:零飢餓